叶先生反映其委托开发区海滨大道29号远东广场首层的创基地产购买霞山区海宁小区73号504房,并于2018年3月28日缴纳5000元中介费和签订购买合同,并将30万元首付支付给原业主。当时创基地产工作人员表示剩余中介费可待房屋过户后再支付。现叶先生与原业主协商于2018年5月17日办理过户手续,并将业务办理时间告知创基地产相关工作人员,但该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将剩余5000元缴纳才为其办理过户手续,其认为不合理。现叶先生希望有关部门督促创基地产尽快为其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