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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诉求单

诉求标题: 强买强卖,偷税漏税
诉求人: 陈小静
内容摘要:

我湛江的房子挂出售。有一家中介公司叫:湛江市和物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经理叫梁志坚微信联系我。说他有客户看上房子了。想买。 然后经过挺长一段时间的议价,分析我的房子各种情况,现在湛江的市场行情等等,总价格压得很低。 想到市场行情确实不好。我同意中介给的价格。并且我微信收了5千元。 中介微信上打了很多条款,要我确认,其中就有房子如不卖给他就要赔偿房子总款的20%. 还有很多条款。我当时也没有多想,就回复同意。收了5千元。然后约定7天内要回湛江正式签署合同。 过两天,我觉得收5千元太少。就提出要收2万订金。中介回复,要回来查档和签署正式合同之后才能支付两万。我就让中介先把合同给我看看是什么内容,问了几天,中介都不给我。说要见面时候才给我合同看。我说我时间比较紧张,还是先看合同内容。这样,我有什么不明白,也可以咨询一下亲戚朋友。可是中介一直用各种理由就是不给我合同看。让我和他们见面时候再说。 我想了想,觉得有不妥当。就和家人说了这个事情。我几个亲戚朋友看了我和中介的微信聊天记录后,都说不妥当。我家人不同意我卖房子。让我不要签合同。把五千退回去。 于是,我和中介说,不签合同了。房子不卖了。中介就说,微信约定了的内容,我必须要执行。 我家人都帮忙咨询律师。一共咨询了三个律师,律师看了微信的聊天记录后都说,我和中介还没有签署任何的书面的合同,这5千元只能算是诚意金。既然家人不同意卖房子,就退回5千诚意金给中介。  
我无数个电话和中介协商,中介就是不同意。说他这个房子,为了偷税,已经花了几万元去买税票了。我说,我当初让你把合同先发给我看,让你给两万订金,你就不肯。我和你正式合约都没有签,我没在合同上签字,没有按手印, 你怎么就先去买税票? 再说,应该纳的税给国家的,怎么可以偷税漏税? 你们这样做,我很害怕和担心。不知你们还有什么违反国家规定的操作。 我坚决不会和你签合同,不会把房子卖给你。 然后中介就让我仔细看微信内容,我就看到了不卖房子给他就要赔偿几十万给他。再仔细看微信,觉得当初自己太粗心大意,被中介忽悠了。好在正式合同没有签署。
现在,我想请协会帮忙处理以下:
1. 请帮忙确认湛江市和物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的梁志坚,是否持有国家认可的经纪人资格证。他手机号码是:13790960505,公司电话:0759-3602657。公司地址:赤坎区君临海岸13栋05号铺。
2. 请帮忙确认湛江市和物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是否是正规的,证件齐全,合法的公司? 因为对方电话中说漏嘴,说为漏税,花了几万元去买税票。我不知道这个是什么操作。但是如果是用在我的房子上我不接受任何违法行为。
3. 三个律师都回复微信的约定只是预定,属于意向。我没有和这家有任何的书面的正式的合同。这家公司哪里来的依据要我按照微信内容执行? 要我必须把房子卖给他,房子不可以卖给别人,不然就要赔偿几十万。给五千元就想绑架我一百多万的房子。合同又没有签。这简直就是强买强卖。请帮疏导。和培训这家中介公司要遵守国家法纪法规。

感谢。

受理日期: 2019/12/11 17:56:18
管理部门意见: 1、梁志坚没有持有经纪证书。2、该经纪机构没有在规定时间向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3、偷税漏税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以逃税罪论处,视具体情节给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处理结果: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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