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关于开展湛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3    来源:湛江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官网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湛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查时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2023 年 12月 31 日,时期资料是 2023 年年度资料。2024 年 1-4 月,普查人员将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上门开展普查登记。

二、普查对象:湛江市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三、普查主要内容:普查对象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

四、普查方式: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

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采取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请普查对象积极配合,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将履行保密义务。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统计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

特此公告。



 
主办:湛江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67519号
CopyRight 2018-2024 www.zjcrea.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报送  公务短信平台入口  建议使用分辨率1280*1024,IE8.0以上版本浏览本站  技术支持:湛江汇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