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关于2021年第四十五批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6    来源:中国房地产经纪   浏览次数:

关于2021年第四十五批房地产经纪

专业人员登记的公告

(第45号)

根据《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中房学〔2017〕6号),经我会审查,郭风娇等195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初始登记条件,熊文超等45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延续登记条件,喻海英等64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变更登记条件,代青云等396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初始登记条件,张园园等21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延续登记,乔艳等61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变更登记条件。上述人员可以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上的信用档案系统在线打印登记证书。

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表明持证人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房地产经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刘兰杰等39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登记注销条件,廖露漫等64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登记注销条件,予以注销登记,其《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1年第45批房地产经纪人登记名单

2.2021年第45批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登记名单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2021年12月6日

 
主办:湛江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67519号
CopyRight 2018-2024 www.zjcrea.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报送  公务短信平台入口  建议使用分辨率1280*1024,IE8.0以上版本浏览本站  技术支持:湛江汇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