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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关于落实“创业带动就业”的项目工作
发布时间:2018.09.07    来源:湛江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15〕109号)《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湛人社〔2015〕14号)等相关事项,我会已在官网公布人社局下发的补贴内容,内容如下:

       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一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申请资料:<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其他等级注册证明复印件;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花名册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初创企业的银行账户:税务登记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最近3个月用人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注意事项:

1、我会组织第一期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只限35个企业

2、补贴款项发放到申请资料的初创企业银行账户

3、报名期限: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9日

4、报名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2路天润中心10栋1301室

联系人:涂展宏

联系电话:0759-3193188、15812320272

协会邮箱:2130026254@qq.com

 

湛江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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