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选择经纪机构委托开展业务时:
(一)应查看经营场所是否公示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
2、服务项目、内容、标准;
3、业务流程;
4、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5、交易资金监管方式;
6、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
7、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二)经纪机构是否书面告知以下内容:
1、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
2、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
3、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
4、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5、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
6、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
7、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
8、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三)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是否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情况;
2、交易合同签署后可视为居间服务完成,经纪方有权全额收取约定的中介服务费用;
3、如需委托经纪方办理评估、纳税、过户、按揭等手续,可双方协商服务费用并书面约定后进行;
4、合同是否对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进行约定;
5、我会依权责对经纪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但无权对交易自然人进行约束。如果不能证明买卖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属被欺骗、胁迫,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状况,以及对合同有重大误解等,合同一旦签订即具备法律效应,所产生的合同纠纷建议进行仲裁或走法律程序解决。
湛江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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