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保证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自2018年4月16日起,我局开通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买卖双方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是否接受交易资金监管。办理交易资金监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而且交易资金在监管账户期间按照同期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如果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房屋属于商品房性质的,我局在办理存量房交易备案时自完成受理之时起4个工作小时以内审批办结。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理流程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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